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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部微电子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日期:2024-10-28    点击数:    来源:

    为了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科学和技术发展需求的优秀创新人才,积极探索改革博士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体制,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等文件相关要求,电子与信息学部微电子学院制定《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部微电子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一、招生规模

    微电子学院2025年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2(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普通招考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硕博连读实行资格考核选拔,直接攻博通过推荐免试选拔。实际招生人数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二、申请程序

    1、申请条件

    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英语水平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60分及以上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八级等级证书;
    (3)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IBT);
    (4)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5)GRE成绩300分及以上(新);
    (6)GMAT成绩650分及以上;
    (7)曾在英语语言国家留学/工作2年及以上或取得境外学位者。

    未达到以上英语水平要求的考生,须经过微电子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组通过后,方可报考。

    2、网上申请报名

    网上申请报名时间:2024111-202411月14;本校硕士研究生资格考核报名及直博生信息确认时间另见学院通知。

    网址: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须按照《2025年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报须知要求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本人信息及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等相关资料,并缴纳报名费,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

    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材料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缴纳报名费

    申请者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报名期间未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不予退还。

    4、上传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报名系统内提交以下材料逾期或上传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网报后通过报名系统下载生成的登记卡,双面打印,经本人签字并填写日期后扫描再次上传系统提交);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手工填写);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名网页下载手工填写,打印无效);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含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GRE成绩单等)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邮寄时收取复印件);

    (6)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承担科研情况简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邮寄时收取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的主要结论和详细摘要及导师签字页面(往届生提供);

    (8)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往届硕士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位证书申请者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bl.cscse.edu.cn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邮寄时收取复印件),须在加试前取得

   (9申请者本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研究生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报告的预计毕业日期为20258月前)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邮寄时收取复印件

    5、申请材料纸质版递交

    申请者的纸质材料(按前述要求及排序)须统一提交至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部微电子学院,截止时间为20241115(以寄出日期为准)。申请材料纸质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过期提交、补充提交或不按要求提交者,均按放弃处理。

    可以邮寄、快递或直接递交至以下地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部微电子学院西一237办公室

    收件人:老师

    邮编:710049

    电话:029-82663426

    注意事项:

    ■对于选择邮寄或快递方式的,请务必使用顺丰EMS邮寄申请材料,外包装注明【电信学部微电子学院博士报名材料】,其他邮寄方式提交者均不受理。

    ■若申请材料不全,此申请将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面试时须提供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

    三、资格审查

    学院对申请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考核。相关材料及信息有问题的考生应配合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提交材料不及时无法录取的,后果自行承担。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一旦提交恕不返回。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按要求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请申请者务必在综合能力考核环节携带准考证参加考核。

    四、考核

    考核过程主要包括:材料评议、现场确认、综合能力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自然辨证法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考核。持境外学位考生须参加政治理论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材料评议

    申请者须按照学院《实施细则》的要求,在系统内上传提交全部材料,由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对申请者提交的专家推荐书、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与获奖等材料进行评议。

    材料评议结束后,学院官网将会公布通过材料评议的申请者名单。通过材料评议者方可参加综合能力考核环节。材料评议占总成绩的40%

    2、现场确认

    一般在综合能力考核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学院官网通知。现场确认环节需携带所提交纸质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

    1)申请者本人持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从学校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下载)、报考登记卡。往届生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学历证、学位证;应届申请者持学生证、学籍认证报告、本科学历证等进行现场审查。

    2 现场确认环节查验原件。

    3现场确认环节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后续考核。

    4)境外学位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其它存在疑问的,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 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进行审查并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综合能力考核

    凡通过材料评议环节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博士生入学综合能力考核(以准考证上显示时间为准)。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能力考核面试,面试专家组由各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

    (1)专业英语现场口译

   对现场随机给出的专业英语题目思考后翻译成中文。

    (2)科研报告

    面试采用以PPT形式做科研报告的方式(报告时间不少于1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i)个人基本情况(用英文表述);(ii)科研工作简介及攻读博士研究计划。

     (3)专家提问

     主要考核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科研志趣、创新意识与科研综合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

   五、录取

    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根据考生考核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衡量,导师、考生双向选择,择优录取。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拟报考导师意见等相关信息,确定录取人员候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本年度学院实行招生计划改革,申请人报考导师均为意向导师,录取阶段学院将会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导师招生情况对申请人报考导师进行调整,不接受调整者视为放弃资格。

    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在正式录取前,录取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和品德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档案一律调至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享受奖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六、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老师

    咨询电话:(029) 82663426

    邮件:ele@mail.xjtu.edu.cn

    七、投诉监督方式

    电话:(029) 82668663

    邮件:kexinren@mail.xjtu.edu.cn

    微电子学院官方网站:http://ele.xjtu.edu.cn(后续相关信息均会在此网站或学部网站的通知公告中进行公布,请申请者务必密切关注)。

    本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部微电子学院。

 

电子与信息学部

微电子学院

202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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